項目名稱 |
寧夏恒大典當有限公司增資擴股項目預掛牌 |
項目編號 |
YGZZ19NX001 |
掛牌價格(萬元) |
不低于1875 |
擬增加出資額(萬元) |
不低于1875 |
擬公開征集投資方數量(個) |
2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9-09-27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9-11-26 |
一、項目基本簡況 |
募集資金用途 |
增加公司資本金,改善公司流動性。改變恒大典當資本金過低,單筆業務規模不足,無法滿足客戶需求,現有生息資產不足以支持企業發展壯大的困境。通過轉換經營機制,擴大典當業務規模,提升典當業務連續性,實現恒大典當可持續發展。 |
增資規模 |
兩家民營投資者(含個人)共增資不低于1875萬元貨幣。 |
增資擴股后股東 擬持股比例計劃 |
寧夏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不高于40%,兩家民營投資者(或個人)合計持股不低于60%。 |
增資擴股后法人 治理結構 |
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發展需要,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增資擴股混改后恒大典當設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層和黨組織,經營管理由民營股東負責。 |
二、融資企業基本信息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企業名稱 |
寧夏恒大典當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640000774911414D |
注冊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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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興慶區永康南巷20號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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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文慶 |
成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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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9 |
注冊資本(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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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
所屬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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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 |
企業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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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 |
經濟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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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控股企業 |
經營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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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
是否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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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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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產權隸屬關系
|
省屬 |
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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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動產質押典當業務;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房地產(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房地產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當業務,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鑒定評估及咨詢服務和商務部依法批準的其他典當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企業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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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以來,按照國家商務部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的要求,秉承“服務為先、誠信立本、緩人之急、解人所困”的服務宗旨,為社會各界企業和個人辦理臨時性融資解決企業和個人小額臨時急用所需資金。2006年被寧夏商務廳、寧夏公安廳評為寧夏典當行先進企業,2009年成立寧夏典當協會被推選為副會長單位。是寧夏僅有的兩家國有企業之一。 |
標的企業增資 前后股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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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東是否參與增資 |
否 |
員工是否參與增資 |
否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認購權: 是 |
股東姓名/名稱 |
原出資額 |
原出資比例 |
擬增資后出資額 |
擬增資后出資比例 |
寧夏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
625萬元 |
50% |
625萬元 |
20% |
寧夏擔保集團有限公司 |
375萬元 |
30% |
375萬元 |
12% |
寧夏國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0萬元 |
20% |
250萬元 |
8% |
投資者A |
0 |
0 |
937.5萬元 |
30% |
投資者B |
0 |
0 |
937.5萬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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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資企業財務信息 |
主要財務 指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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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單位:萬元) |
年度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前一年度 2018年 |
1322.28 |
18.44 |
1303.84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51.12 |
-168.12 |
-167.87 |
審計機構名稱 |
北京中天恒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寧夏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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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度 2017 年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481.29 |
9.57 |
1471.72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82.99 |
-321.82 |
-321.63 |
審計機構名稱 |
北京中天恒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寧夏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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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度 2016 年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755.75 |
-37.6 |
1793.35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59.93 |
-561.08 |
-560.95 |
審計機構名稱 |
北京中天恒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寧夏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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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單位:萬元) |
報表日期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019-05-31 |
1381.53 |
90.02 |
1291.51 |
報表類型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月報 |
17.55 |
-12.33 |
-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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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盈利預測(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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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融資企業評估及決議信息 |
資產評估 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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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機構 |
北京國融興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
核準備案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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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備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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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19-05-31 |
標的對應評估值(萬元) |
1176.76 |
資產評估結果(萬元)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總資產 |
1381.54 |
1266.78 |
總負債 |
90.02 |
90.02 |
凈資產 |
1291.52 |
117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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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寧夏分所 |
律師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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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決策 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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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類型 |
股東會決議 |
決議文號 |
2019年第三次股東會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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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擴股 行 為 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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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監管機構 |
省級國資委監管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 |
寧夏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寧夏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文件名稱 |
董事會關于通過《關于(寧夏恒大典當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改革方案)的提案》的決議 |
批準文號 |
一屆三十三次【2019】1號 |
批準日期 |
2019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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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項目掛牌條件設置 |
掛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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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掛牌公告期 |
自掛牌公告之日起40個工作日 |
掛牌期限 |
自掛牌公告之日起4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安排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投資方,則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信息發布項目信息,最多延長20個周期。 |
遴選方式 |
綜合評議 |
遴選方案 |
1、意向投資方的遴選方式為綜合評議:
(1)正式掛牌期滿,僅征集到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時,則延長信息發布期限,延長期限為5個工作日,最長延期10個周期。延長期滿后,若仍未征集完成,則信息發布終結。已征集到的投資方不再參與后續遴選、簽約活動,但可繼續與我方商討增資方案,另行推進。
(2)正式掛牌期滿,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時,經融資方確認后,按照意向投資方報價與掛牌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3)正式掛牌期滿,各征集到3家或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時,采取綜合評議的方式確定投資方。
(4)正式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投資方,則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信息發布項目信息,最多延長20個周期。
2、本項目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合格意向投資方進行遴選:
(1)意向投資方的認購價格;
(2)意向投資方的綜合實力,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背景、行業聲譽、資金實力、盈利狀況、投融資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等;
(3)意向投資方與融資方的企業文化及經營理念的契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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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資條件設置 |
增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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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方資格 條 件 |
1、法人投資者應具備如下條件:(1)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注冊資本金在1500萬元(實繳)以上(含),從事投資、倉儲、商貿物流等相關行業;(3)正常持續經營滿3年以上(含3年)且最近3年連續盈利;(4)對典當行的出資額小于最近3年平均流動資產與平均流動負債的差額;(5)上年末權益性投資余額和新進入典當行的出資額之和不超過本企業上年末凈資產的50%(含50%),其中房地產開發、擔保、投資類企業凈資產不低于資產總額的80%(含80%);(6)能夠為恒大典當帶來先進的技術、觀念、管理經驗以及成熟的業務網絡;(7)股東資質和有關條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2、自然人投資者應具備如下條件:(1)居住在中華人共和國境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無犯罪記錄,對外無大額負債、擔保以及涉訴,具有良好的個人信用,具備相應的出資能力;(3)同意并遵守典當相關法規對自然人入股的監管規定;(4)股東資質和有關條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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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方案主要 內 容 |
1、企業基本情況;
2、改革目標和原則;
3、改革主要內容;
4、改革實施步驟;
5、改革涉及債權、債務處理及員工安置;
6、改革后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7、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公司發展目標;
8、工作進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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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條件 |
1、每家民營資產投資者(含個人)以貨幣形式增資1200~1500萬元,各占股比30%,原國有股份不再控股
2、如民營資本投資者實力強,能夠支撐恒大典當可持續發展,股權結構可酌情予以調整。
3、完成投資人遴選程序后,原股東與最終確定的民營投資者簽訂《增資協議書》。自簽訂《增資協議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民營投資者、寧夏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一次繳清增資款。 |
增資終止條件 |
1、本項目正式掛牌期滿后,未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與融資方未能就《增資協議》達成一致,或未取得融資方有權決策機構同意的;
2、遞交有效競投文件的合格意向投資人數量達不到本《企業增資公告》要求的投資人數量最低限的;
3、因不可抗力導致增資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的;
4、本《企業增資公告》規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應當終結的情形。 |
其他條件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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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證金及保證事項設置 |
保證金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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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萬元) |
待定 |
交納開始時間 |
投資方經交易所登記通過后即可交納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期滿截止日16:30前,以到賬時間為準。 |
交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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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事項和 處置方式 |
1、意向投資方一經提交報名文件、繳納保證金即視為:已對投資標的及標的企業盡職調查完畢;完全知曉投資標的及標的企業情況并同意本次增資擴股所有要求;對本次增資擴股擇優標準和流程無異議;一經成為擇優選定的投資方,即按規定時間簽署增資擴股協議并繳納投資價款和產權交易機構服務費用,否則,融資方可以以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為限,在扣除產權交易機構的交易服務費用后,向意向投資方主張相應的賠償責任。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融資方、產權交易機構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有過錯方進行追償。 2、若意向投資方經過競價程序后未成為投資方,經融資方確認,交易機構將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保證金。 3、若意向投資方經過競價程序后成為投資方,保證金在扣除產權交易機構的交易服務費用后,余額轉為投資方投資價款的一部分。 4、當出現下列情形時,融資方可以以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為限,在扣除產權交易機構的交易服務費用后,向意向投資方主張相應的賠償責任: (1)意向投資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融資方和產權交易機構損失的; (2)意向投資方拒絕接參與競價程序的; (3)意向投資方泄露融資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商業秘密; (4)意向投資方違反在遞交報名資料時所簽署的承諾文件的。 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融資方、產權交易機構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有過錯方進行追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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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交易機構名稱 |
寧夏科技資源與產權交易所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馬博 |
交易機構聯系人電話 |
0951-6721672 |
部門負責人 |
陳倩 |
部門負責人電話 |
0951-6721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