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寧夏賀蘭紅酒業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項目 |
項目編號 |
G322NX1000003 |
掛牌價格(萬元) |
1500 |
首次登載報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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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公告期 |
自掛牌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2-03-04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2-03-31 |
標的所在地區 |
寧夏回族自治區 |
標的所屬行業 |
其它 |
一、
轉讓方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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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轉讓的產權權屬關系清晰,我方對該產權具有完全處置權,且該處置權的實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的出讓行為已經過相應的有效內部決策并得到相應批準。
3、我方已如實填寫掛牌申請書并提交有關附件;對轉讓標的的重大資產調整、權利限制狀態等事項已在掛牌申請書予以揭示并提交相應證明。
4、我方對所填寫內容及遞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并接受交易所按有關交易規則對上述材料內容予以公告。
5、本掛牌申請系我方真實意愿,如在掛牌期間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受讓方,則按照競價方式確定最終受讓方。
6、網絡競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寧夏科技資源與產權交易所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7、因意向受讓方或最終受讓方原因導致產權交易行為中止或終止,我方同意由交易所將扣除交易雙方各項服務費后的剩余保證金作為對我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我方及交易所造成的損失的,我方及交易所可繼續追償。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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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寧夏賀蘭紅酒業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寧夏永寧縣閩寧鎮新鎮區紅酒街4號樓2-5號 |
法定代表人 |
劉正 |
成立時間 |
2019-11-18 |
注冊資本(萬元) |
10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批發零售貿易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640121MA76GB8J94 |
經營規模 |
中型 |
經營范圍 |
葡萄酒、預包裝食品、化妝品、洗滌用品、工藝品、服裝鞋帽、葡萄酒相關產品的銷售;旅行社及相關服務;葡萄酒文化推廣、博覽、展示;商務會議接待及服務;葡萄種植技術的咨詢、服務;葡萄酒釀造**(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職工人數 |
14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項目企業原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寧夏國際葡萄酒交易博覽中心(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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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指標 |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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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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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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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924.19 |
82.01 |
61.4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1026.46 |
193.32 |
833.14 |
審計機構 |
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寧夏分所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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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22-01-31 |
49.48 |
40.12 |
40.12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877.18 |
25.37 |
85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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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天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寧夏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核準(備案)日期 |
2022-02-23 |
評估基準日 |
2021-10-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 |
- |
- |
負債總計 |
- |
- |
凈資產 |
654.36 |
1500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500 |
評估基準日 審計機構 |
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澤元(銀川)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其他情況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交易所備查資料。 2、受讓方摘牌后需承諾:1)項目受讓方對項目資產持股比例五年內不得低于50%,受讓方為上市目的而進行的集團內上市重組不受上述限制。 2)受讓方必須保證項目的主營葡萄酒業務持續經營,5年內對寧夏本土葡萄酒產業的投資強度,不得低于項目掛牌價的1倍;5年內對寧夏本土品牌葡萄酒銷售額不得低于項目摘牌價的1倍。 3、從評估基準日2021年10月31日到交易日(以《產權交易合同》簽訂日為準)期間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經雙方確認后由最終受讓方享有或承擔。 4、從評估基準日2021年10月31日到交易日(以《產權交易合同》簽訂日為準)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轉讓方享有或承擔,交易日至股權交割日(以工商變更登記為準)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最終受讓方享有或承擔。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寧夏國際葡萄酒交易博覽中心(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銀川市金鳳區閱海中央商務區新絲路42號17層 |
法定代表人 |
趙增柱 |
注冊資本(萬元) |
78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批發零售貿易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6400000835314556 |
經營規模 |
中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產權轉讓行為 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寧夏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寧夏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12640000454001809J |
批準單位名稱 |
寧夏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500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支付人民幣450.00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多次報價)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其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逾期遞交工商變更資料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 4、本項目可分期付款。付款要求為:本次交易價款須通過寧夏科技資源與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進行結算;確定最終受讓方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最終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總價款的40%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賬戶,剩余款項在股權交割日(以工商變更日為準)前一次性付清,如確有困難,可向轉讓方申請延期并在款項未付清前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最長不超過6個月。 5、最終受讓方須接受并執行轉讓方《職工安置方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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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具有獨立法人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企業。 2、意向受讓方主營業務含食品飲料類、葡萄酒類業務。 3、意向受讓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意向受讓方如為中外合資企業,則外資持股比例不得高于1/3。 5、意向受讓方須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并繳納受讓標的30%的保證金。 6、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為非一致行動人: (1)股權不能有關聯關系; (2)高管不得有交叉任職。 7、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萬元)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450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銀轉賬 |
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期滿截止日16:30前,以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及處置方法 |
1、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轉讓標的所涉及情況已全面調查和了解,自愿履行所簽署的全部承諾,并自行承擔本次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上述保證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對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競價、簽約和履約的擔保。 2、如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違約責任,轉讓方和寧夏科技資源與產權交易所將扣除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4)在競價過程中互相串通、結盟,損害競價的公正性和競爭性,或以任何方式影響其他競買人參與正當競價的; (5)通過競價方式確定的最終受讓方,最終受讓方未與轉讓方達成《產權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 (6)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未與轉讓方達成《產權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7)《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阻礙合同生效的; (8)最終受讓方未按照轉讓方要求的時間進行移交、過戶、變更的; (9)最終受讓方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為由拒絕與轉讓方進行移交、過戶、變更的; (10)意向受讓方或最終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11)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2)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或法律法規的情況。 3、最終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成交價款的等額部分。 4、未能成為最終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將在最終受讓方確定后由交易所予以無息退還。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掛牌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牌,最多延長4個周期。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交易方式確定最終受讓方。 |
權重報價或 招投標實施方案 主要內容 |
無。 |
交易機構名稱: |
寧夏科技資源與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仇先生 |
交易機構聯系人電話: |
0951-8360861 |
部門負責人: |
王女士 |
部門負責人電話: |
0951-6721019 |